柜子到港了,外商拒货,该怎么办?

   编者按:今年2月份广州某生产沙拉家的工厂在收到伊朗客人30%的货款的情况下先发货。2月底柜子到达阿巴斯(Bandar Abbas)之后,客人拒绝收货,要求工厂降价。工厂还没收到70%的余款,但收货人拒绝收货,导致进退两难。

   自从2008年金融飞机以来,外商违约的案例逐渐增加。在国内厂家生产过程中,甚至货物送到国外的目的港的时候才得知,国外客人宁可舍弃定金舍弃整柜的货物,也不肯支付余款。在这种情况下,国内的厂家改怎么办呢?

   发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很多种的。首先可能是国外客人资金周转困难,一时拿不出余款的资金,甚至出现公司倒闭。也有可能这是国外买家的一个降价策略,在国际贸易中,这种问题经常会发生在新客户上,甚至也会发生在老客户上。也有可能是国内生产的产品跟国外买家的要求不一样,导致外国买家拒绝接收这批货物。偶认为第三种情况可以在装货前跟国外买家确认好的,因此前面2种情况会比较常见。

   当货柜到达目的港而外国买家不要货的情况时,等冷静分析具体的原因。如果是前面2种情况,国外买家确实有不要货的趋向时,偶认为适当降低价格,舍弃部分利润,让国外买家少付一些资金而把柜子提走。这样舍弃小利而保本是比较妥当的做法。

   当发生国外买家不要货时,应该积极去寻找该国其他的采购商,这个可以在贸易网站上找,如阿里巴巴,环球资源,尝试在短时间内用便宜的价格卖给相应的采购商。或者可以让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帮忙寻找相应的采购商。

   如果以上2种办法都不可行,那就要准备舍弃这个柜子或者准备退运了。如果退运回来的成本过高,往返的运费、进口清关等费用超过了已收的订金、生产成本等,那就舍弃这个柜子,由船公司在目的港拍卖了事。如果退运回来可以卖出比较划算,那就让货代处理退运事宜。一般而言,退运回来还是比较普遍的。

   基于这种可能存在的外商违约而不要货的情况,偶认为在生产前收20%或者30%的订金,在装运前收回余款 是比较好的做法。或者做L/C 条款,虽然L/C 条款比较难操作。 或者在装运前收回较多的货款,然后见的提单之后让客人支付余下的少额货款。

   国际贸易中,既要维护与外商的良好合作关系,又要极力降低潜在的风险,有些做法是不容易操作。但总而言之,要适当找到平衡点,让公司利益最大化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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